检察风采|宋国锐:公以至诚,正以尽义
“公以至诚,正以尽义”
这是他的座右铭
从检十年,他一直奋战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,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,他用实际行动践行对检察事业的诺言。他是本期“鹿检之星”——第三检察部副主任、员额检察官宋国锐。人物名片
宋国锐
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。
#01
检察官不过节的吗?
#02
优秀的庭审指控靠的是什么?
这是一个多人共同犯罪案件庭审进行的第三天,随着最后一轮法庭辩论的结束,一场持续了三天三夜的庭审告一段落,宋国锐与专案组员额检察官通过有理有利有节的指控,让原先各有辩解的21名被告人中的绝大多数在庭审中表示了认罪认罚,展现了优秀公诉人的专业素养和水平。此前,为了应对这场庭审,宋国锐已经和专案组员额检察官就庭审上21名被告人和24名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作了充足的准备和详细的预案。但在宋国锐看来,一名称职的公诉人要在庭审上有力指控犯罪,庭前预案固然重要,更关键的工作还在诉前,因为完整的证据锁链、严密的指控逻辑和扎实的专业功底才是一切的基础。“公以至诚,正以尽义”落实到具体的办案中,是对每一份证据的审慎审查、是对每一个结论的小心论证、是对每一个规定的了然于心。
#03
我们的工作能不能再往前延伸一点?
进入第三检察部后,由于专业化的办案模式,宋国锐接触了大量经济犯罪案件,其中非法集资类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重。由于这类案件往往是在犯罪嫌疑人资金链断裂后才会爆发,这就客观上导致了集资参与人投入的大量集资款将难以收回,尤其是近年来多发的平台类非法集资案件,一旦暴雷案发,涉案的集资款动辄上亿,牵涉甚广。每每处理这类案件,宋国锐总倍感压力、心情复杂,因为事关群众财产安全,关系重大,一方面,要精准办案,另一方面,要加紧开展追赃挽损工作,难度再大、希望再渺茫也要穷尽办法去做。如果事后追赃挽损难,那么检察官能不能把工作再往前多做一些,做好普法宣传和犯罪预防呢?在办案之余,宋国锐整理了各种非法集资类案件典型案例,还编了“四看”“三要”“缓一缓”的口诀用于防范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普法宣传。“公以至诚,正以尽义”落实到具体的办案中,是没完没了的自我加压,是拳拳的为民情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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